專職董事制度是完善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,提升公司決策與監管質量的重要舉措和制度安排。2024年以來,聯投清能集團就出資公司專職董事工作進行積極探索,在強化建章立制、細化履職內容、優化服務保障等方面持續發力,為出資公司專職董事充分發揮作用提供有力支撐。
一方面,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。2024年初,清能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多次意見征集后,先后出臺《湖北清能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企業專職董事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清能集團出資企業專職董事履職指引》,對出資公司專職董事的任職資格、履職要求、薪酬考核、后勤保障等內容進行明確,為專職董事當好集團改革意圖傳遞者、風險防控監督者、上下情況溝通者提供制度保障。為營造實施專職董事制度的良好氛圍,清能集團通過制度宣貫、交流座談等方式,在全體干部職工中深入闡釋專職董事“是什么、做什么、怎么做、如何評價”等問題,讓專職董事制度從“新事物”成為“新共識”。
另一方面,在選優配強上下功夫。抓好制度執行,關鍵在于選出一批符合企業發展需要的專職董事。為實現專職董事的專業背景、工作經驗與出資企業所在行業市場、經營管理等實際情況高度匹配,清能集團統籌挑選一批具有較強專業素養和管理經驗,且熟悉公司主業的干部轉任專職董事。2024年,公司共向4家出資企業派駐3名專職董事。其中有長期擔任公司部門正職的干部,也有出資公司主要負責人,不僅充實壯大了專職董事隊伍,提升出資企業決策參謀職能,更加為公司干部人事改革,選賢任能、人盡其才、才盡其用探索一條新路。
為確保專職董事集中精力履職,專職董事只從事所任職出資企業的董事工作,不擔任清能集團及出資公司以外的其他職務。
為避免“只掛名不出力”等情況,清能集團對專職董事履職盡責內容進行細化,明確具體履職事項,切實推動專職董事“在其位,謀其政”。
一是明確參與決策職責
明確專職董事除了參與常規的董事會議程,還可列席任職公司的戰略部署會、年度工作會、經營分析會、重點業務研討會等重要會議,確保充分了解掌握任職企業改革發展、經營管理、董事會決議落實等情況,每年度列席次數不少于各類會議總數的2/3。截至目前,清能集團出資公司專職董事共參加各類決策會議60余次,推動一批事關出資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落實落地。
二是明確監督報告職責
針對履職中所發現的決策風險、違規事項和生產經營問題,明確專職董事可直接向清能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報告。此外,專職董事提交的年度履職情況書面報告中,可圍繞任職企業的業務發展、轉型思路、風險防控以及董事會建設提出相應意見。
三是明確學習調研職責
清能集團鼓勵出資公司專職董事持續學習,及時了解掌握公司治理的最新理念、政策法規和實踐經驗,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素養和履職能力。今年以來,共舉辦30多期主題培訓,內容涉及公司治理、改革政策、新能源產業、財務審計、法律法規,為專職董事強化角色認知、提高履職本領“加餐賦能”。此外,清能集團還鼓勵專職董事針對決議落實、戰略落地、風險管控以及清能集團高度關注的重點難點事項開展專題調研。成渝區域公司專職董事針對出資公司獲取新能源項目難的困境,調研提出“直投項目優于轉讓項目,股東項目轉讓優于市場轉讓”工作思路,推動成功鎖定該區域內首個新能源項目,有效加快出資企業轉型發展步伐。
清能集團董事會辦公室主動加強協調溝通,指導出資公司行政人員完善工作條件保障、企情問詢、信息支撐等機制,助力專職董事盡快熟悉工作環境,順利開展各項業務工作。
一是保障履職待遇
清能集團明確要求出資企業為專職董事履職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、公務出行、調研和通信等服務保障,出差待遇比照任職企業領導人員的標準執行,為專職董事營造良好的行政條件。
二是保障信息通暢
明確各出資公司每月通過群組、專人報送等方式,向專職董事提供公司經營管理、資產財務等重要信息,確保他們及時掌握上級下達的重要事項、行業內外政策等。此外,要求出資公司建立專職董事與其他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溝通渠道,確保信息順暢準確。
三是保障建言獻策
明確出資企業在董事會審議重大復雜事項前、組織專職董事參與研究論證等環節,充分聽取專職董事意見。建立專職董事意見和建議的反饋機制,確保其意見得到認真對待和有效回應。
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,聯投清能集團將持續推動專職董事隊伍從“有形”到“有為”的轉變,助力公司在轉型高質量發展道路上行穩致遠,為湖北聯投建設世界一流企業貢獻更多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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